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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行派報案小黃送分局民眾:打110更快
行動派出所路上到處跑,要報案就算幸運攔到行動車,遇到複雜的案子需要調閱資料,還是得送回分局偵辦,柯市長要跟民間資源合作,不過快遞送件也有一定作業時間,如果請計程車載送,沒有警車鳴笛開道,萬一路上塞車,恐怕延誤辦案的黃金時間。
行動派出所出動,遇到民眾攔路報案,直接請上車做筆錄。
民眾VS.行動派出所員警:「小姐您好,有什麼事嗎?我錢包不見了想報案,好,幫我留個基本資料。」
錢包遺失了貸款,員警登記資料成案後,回家等消息,這是將來的報案模式,行動車恐怕全面取代北市的派出所。小案件還好辦,但要送證物送文件回分局,市長指名請黑貓宅急便,早上11點前來收件當天晚間前送到分局,但如果過了11點才送,隔天才會送到,緊急狀況考慮請計程車幫忙,還要載報案人去回去分局說明案情。
記者許岱軒:「今天如果遇到比較複雜案件,要轉送分局做筆錄,花多少時間我們實際測試一次,從101到信義分局這段路,必須經過5個紅綠燈還必須繞路,我們花了7分多鐘才到達。」
遇到大塞車除非警車鳴笛開道,要是給計程車載,只怕分秒必爭、錯失偵辦先機,時間也是看不見的成本。
民眾:「我們要報案還要轉到分局,那又多一道程序,以我們民眾來講的話,我覺得事情趕快解決是最重要的。」
民眾還是習慣打110或直接去分局報案還更快,行動車有時站定點有時巡邏,想報案光是要找車就夠讓人頭大。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行派報案小黃送分局-民眾-打110更快-05143075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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